时光之河淌过谁的脚趾

时光之河淌过谁的脚趾

犯罪小说2025-08-13 09:19:20
顾帆远,时光已远,我却仍记得,那一年你深深望向我的一双眼。穷其一生,恐怕再没有人,可以如你这般,用最戏谑的言语来表述最炽热的感情。(1)两千年的春,我站在葵花街23号买一串鲜艳欲滴的冰糖葫芦,便在人头
顾帆远,时光已远,我却仍记得,那一年你深深望向我的一双眼。穷其一生,恐怕再没有人,可以如你这般,用最戏谑的言语来表述最炽热的感情。

(1)
两千年的春,我站在葵花街23号买一串鲜艳欲滴的冰糖葫芦,便在人头攒动的小顾客中发现了比我还要馋嘴的顾帆远。
他的嘴角亮晶晶的,显然是被口水浸湿的。
趁他全神贯注生怕一眨眼工夫冰糖葫芦就消逝不见的模样,我被后面的小破孩推嚷着以猫扑老鼠的速度往他身上撞去。他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的脸升起一片酡红。
我就这样眨眨我扇子般纤长的睫毛,把我的慌张隐翳在血液暗涌的躯壳里。反倒是他,拍拍米白牛仔裤上的尘土,对我微笑着说不好意思。
倾城日光下的顾帆远呵,他的皮肤那么白,像一尊白瓷公仔,他的两个虎牙映射着白晃晃的光。
让我流口水的一样东西——钱包横亘在我眼前,我敲痛了自己的脑袋而最终还是决定把它捡起来笑靥如花地交给顾帆远。
是的,我需要的,仅仅是他一双清凉的眸子,在如帛艳阳下泛着流彩的光。这,便足够。
(2)
回到家已是太阳落山。我看到小灿手上的伤痕,我像一头公牛一样怒不可揭地冲进去和妈妈评理。她说他打破了她心爱的琉璃杯,她说他不知从哪里捡回来的一只流浪猫竟然跳上她的床捣脏她的床单。
我说,请给我钱买来活络油,谢谢。语气像一只握紧的小拳头,无可抗拒。
她还算不错,果真做了。风凉如水的夜晚,我蹲坐在搓衣板低头旁边洗床单,小灿便站在我旁边涂抹伤口,帮我把垂下额前的发丝捞起来。
我突然感到委屈,眼泪不争气地落下来,打成白色泡沫里一个个水圈。
小灿于是便慌了,跨前一步用袖口笨拙而用力地帮我擦拭泪水。他说姐姐不许哭,姐姐都是我的错。
是的,我是桃小梨,桃小灿是我的弟弟。
我蓦地又笑了,我哪有在哭,分明是你指头的沾的活络油熏到了眼睛。
小灿是那么容易上当的笨小孩,他又平静下来,他说姐姐,丫丫的确是我捡到的流浪猫,我放学的时候看见它在飞流穿梭的车来车往里困顿不知所措,就把它抱回来啦!
我盯着微肿瞳孔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妈妈最恨脏了,为什么还带它回来!
可是,我分明觉得,它多么像小时候的我们……
我的心突然就柔软湿润了一块,轻轻地摩挲着他的手,问,还疼吗?
那晚,凉薄的月光下,小灿摇头,他说不疼。他的眉眼变得有那么一点忧郁,我恍若看到了顾帆远的影子。
(3)
放学大家挤饭堂的情景让我想起司马光砸缸的故事,水般哗啦啦一下子喷涌而出。
我不习惯热闹,总是在他们吃完陆陆续续赶回宿舍才懒洋洋地去饭堂。顾帆远义正词严地警告我,这对你正在发育中的身子不好,他毫不留情面地扯着我宽松的衣衫笑,你看你看,都瘦成“小油瓶”了!
第二天我依然使着性子,放学了一个人在教室看书,在分不清耳边响起的是MP3里面的音乐还是肚子奏的交响乐时,便看到顾帆远捧着饭盒进来了。这时候的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小肚鸡肠,我本来还不服气,我在看到他被烫得直甩手的时候还嘲笑他不会抽个袋子装饭盒。
他说,现在天气冷了,我正好暖手呢,呵呵。
以后每天顾帆远都会为我买来午餐,不重复的式样。他懂得那么多,他会把关怀喋喋不休,说胡萝卜可以让你不至于变成四眼猫苦瓜可以排毒。他总是安静的看我吃的香香的,然后伸手擦掉我嘴边的肉渣,眼睛里是浓的化不开的温柔。
我想,要不是温顿斯的出现,我现在,一定还在享用他的“顾式”午餐。几片牛肉,一大把菠菜,很多碧绿的碗豆,还有七八朵松软的香菇。
(4)
“小梨,你知道吗?我们学校来了个爱尔兰留学生,他有金色的睫毛,厚而丰润的嘴唇,淡蓝色的如海水一样清透的眼睛。”
还没有见到他,我已经在阑珊传神的描摹面前很花痴地流口水了,像极了当年顾帆远远观看一支冰糖葫芦的造型。
阑珊用的香水是爱尔兰的海玫瑰,她的父亲在驻爱尔兰的使馆里工作。她亦是美丽而通透的女孩。
那时正值酷暑,夏天卷着酷热的舌头四处招摇。我开始喜欢穿粉红色流苏下摆的裙子,有褶皱的,风吹过,浮起阵阵涟漪。在这样的无聊日子里和阑珊坚守在冰淇淋的捍卫里,传说中那位翡翠之国的男生,他那一簇清凉的眼神无疑是我的天我的神。
我们渐渐熟络起来,许多细节被温热的风一一带过。我仍旧是十指粗短,五音不全。掌握的乐器也无非两门,一是竖琴,二是拿筷子敲碗。
夏天的夜晚,温顿斯坐在后草场的金鱼湖畔的石椅上,岩石是舒服的通透冰凉。他用娴熟的英语和我讲,爱尔兰的每一座房子,每一扇门窗,每一个院子都有它独特吸引人的美丽所在。高山绿地上,微风拂面,惊涛拍打着山脚下嶙峋的巨石,溪流却已在山上森林里跳跃出轻快的声调。
我特神往地眨眨眼,温顿斯,你会带我去看那些蔷薇爬上屋檐、窗格镂满精致花纹的草屋吗?
他望过来,我引以为傲的风笛与竖琴刹那都敌不过他的嗓音,干净,温暖,且富有磁性,他说地道的Ofcourse!有一些细碎星光掉进他的眼睛里去。
(5)
阑珊非常喜欢足球。确切地说是喜欢足球场上的绿荫王子。说白点,就是好色,喜欢帅气的小贝,忠诚的劳尔,忧郁的舍瓦……
而温顿斯这样的健将,阑珊想来的深深痴迷的吧。他每期必买足球杂志。阑珊常常从教室南边跑到北边来借杂志。
记忆中顾帆远小时候的足球技艺在院子里也是可以独霸一方的,我突然想起来,九月初便是他的生日,不如买对球鞋送给他。谁叫他帮我打了半年的饭,谁叫他用做两个月家教的钱代我去坐瀑布漂流。我桃小梨亦不是不懂得知恩图报礼尚往来。
初来时我曾悄声问阑珊范尼是谁。她很惊异地看了我一阵子,之后从书上找到一个笑的很纯真的男人。然后告诉我范尼是小贝的队友,荷兰人,在曼联。前锋。她非常喜欢。
是啊,重要的是她喜欢。我是个看热闹的外行小破孩,什么都不懂,所以挑她喜欢剩下的来喜欢。
所以,当穿着红曼联球服的顾帆远和穿着白英皇球服的温顿斯打比赛时,我和阑珊便各自安营,她高分贝地鼓旗呐喊,送水敷药。我在一旁无精打采地招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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