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丝悄然爬上了鬓角

银丝悄然爬上了鬓角

余蚳散文2025-05-12 04:06:30
春尾周末的清晨,室外淅淅沥沥的雨(这是温州五月天的常景)依然下个不停,我洗漱后不再也无法急匆匆的去户外晨练了,而是赖在卫生间里,伫立在镜前,用那把用了多年自己喜爱的牛角梳,梳理着一直被同龄人“啧啧称奇
春尾周末的清晨,室外淅淅沥沥的雨(这是温州五月天的常景)依然下个不停,我洗漱后不再也无法急匆匆的去户外晨练了,而是赖在卫生间里,伫立在镜前,用那把用了多年自己喜爱的牛角梳,梳理着一直被同龄人“啧啧称奇”的一头黑发。
我这一头的黑发,起小就受到我特别的呵护,不仅黑,而且浓密,更有光泽。自上初中开始,我就刻意把原来的小“葫芦头”、小“平头”、“板寸头”的发型,让村里的剃头叔给我改成了小“分头”发型,而且是“三七开”。这一改,叔叔大爷们都夸赞我像个“读书人”了,说是以后会“有出息”。因为他们自己没文化或是文化不高,平时看到的“文化人”特别是当时在电影片头“新闻简报”和报纸上经常看到的“康生、王洪文、张春桥”等所谓中央领导,都是些留着分头的人。此后,我就一直把自己的发型定格在“三七开”的分头。
我对我这一头黑发的呵护,绝对要比身体的其他部位偏爱。我很早的理念里其中就有:吃饭可以差一点,穿衣可以旧一点,但不能不把头发打理好。因为吃饭穿衣受到家境和自身经济条件的制约,而头发则不然,它绝不嫌贫爱富,一直扎根在我的头上。所以,我要精心呵护它,打理它。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我的家境贫困,属于“文化大革命”中人们羡慕的那种“三代贫农”,一个月也吃不了几次有肉的荤菜,偶尔一家人吃上一碗肉算是奢侈了,当然炒鸡蛋每月还是有几次的。如今,我虽说是山东人,但没有人们羡慕的那种“山东大汉”身材,除了基因因素以外,恐怕与那时的生活条件有直接关系了。那时,穿衣我也是不讲究的,只要干净,哪怕是打几个补丁也无妨,比之父辈那代人衣不蔽体的境况已经好多了。而对我的一头“三七开”的乌发,我绝不含糊,每天出门都要梳理一下。时常有同学,到后来的战友、同事、朋友拿我的头型开涮——“呵呵,你这头很帅啊!”,我知道,他们是在隐晦的讽刺我个子矮小,不起眼。
不管别人说什么,我坚持特立独行,我行我素,呵护好自己“三七开”的发型,坚持每天清早洗漱后梳理一番。青壮年时,由于发质粗硬,梳理后的发丝各就各位比较服贴,没有风力它们绝不会越过额头搔扰眼睛。中年以后,大概是内分泌变化的缘故,发质变得细软,渐渐不够服贴起来,梳理过后,时不时会跨过额头搔痒眼睛。后来,为防眼睛被搔痒,每逢梳理过后,我便用吹风机烘烤一下,喷点发胶,来个固发定型。前些年,我发现,梳理过后,不用吹风烘烤,只需简单喷点发胶,晾干后照样可以固定。
这会,我突然发现两鬓里有了几根银丝,它们隐藏的很深,暗藏在浓黑的发丝中。我纳闷,哪来的白“丝线头”?难道是我的白枕巾抽线了?不觉间我举起了我的左手,试着将左鬓的白“丝线头”拿掉,可在拿捏时,感觉脸皮有点疼怎么也拿不掉,我回到客厅从茶几上拿来了老花镜,再仔细看,原来是几根白发。
我有些奇怪,啥时候起这些银丝白发悄悄爬上了我的鬓角?难道我已老矣?沿着鬓角,我又往上找,不找则以,这一找,更使我吃惊不小,在我引以为豪的浓密发际中,亦隐藏着几根银丝白发。这是否意味着自己老了呢?
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还年轻,如有人说我“老”,那我是绝不高兴的,总会拉下脸来反白他们眼睛。因为,我一直以为我的身段,我的体力,我的智力,绝不亚于中年人,远还没有到老年人的份,更何况我还没有老年人“白发”的表象特征呢!干嘛说我老呀?
其实,我知道,他(她)人说我“老”,是对自己的一种敬重,绝无贬义或恶意。为什么怕别人说自己老呢?人“老”是人的生理现象和规律,任何人都逃不掉,只是因每个人出娘胎的时日早晚和身体素质的好差不同,先天和后天的差异而已,大可不必在意。在意了,说明对“老”的胆怯和懦弱。
虽然这样理性的安慰自己,但看到这些悄然爬上鬓角和隐藏在发际中的银丝白发,我仍然还是萌生出了一些惆怅。
我的周围,许多同龄人甚至比我还小些的人,已经或早早是满头白发了,我的同胞大哥在五十岁时就已经是白发苍苍了。看到他们,年轻人一般都会尊称他们“老人家”,有些人看上去头发黑褐,其实那是焗油染得色。按年龄说,我确实已步入了老年人行列,和老年为伍了,起码也是接近近老年队伍了,因为毕竟已是近六十岁的人了!
愣怔了一会,我似乎明白了什么……
不!我还不能认老——
人老,是一种人生自然现象和客观规律,从人的生物机理讲,一般人都要经历生——孩提——儿童——少年——青年——壮年——中年——老年——垂暮年——死等这样一些阶段,只要遵循正常的生活规律,保持身体健康,走完这些阶段是不成问题的。认老,则是一种心理因素和主观臆想,是一种“未老先衰”的萎靡心态,是一种颓废心理,是不健康的表现。
我人虽老,但绝不认老。银丝既已出现,是肌体衰变的客观反映,是人所不能控制的,就由它去吧。只要我心还年轻,就不会“老”。
不认老,保持一颗年轻的心,就要经常心动即思考。经常思考(这种思考不能钻牛角尖)的人,心态是会保持年轻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恐怕就是这个道理了。到了近六十岁的年龄,一般都饱经风霜,看过红尘,不必再斤斤计较了。要始终保持一种豁达和乐观,拜伦说过:“悲观的人虽生犹死,乐观的人永生不老”。卢森堡也曾说过“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请安静且愉快地接受人生,勇敢地,大胆地,而且永远地微笑着。”。我始终这样认为,勤于思考,起码可以不患或迟患“老年痴呆症”。
不认老,要继续做自己未竟的事业。每一个人,在自己青壮年时期,都曾经有过自己的志向,且一直不懈的努力着。一些人,但到生理老年时便不再努力,成功了便沾沾自喜,未成功便悻悻放弃。而总是有那么一些人虽然是少数,但他(她)们从不惧老,坚持不懈的努力,对于已取得的成功,会更上一层楼,对于未取得的成功,会更加努力,直至告别这个世界,而他(她)所取得成功也是巨大的。贝多芬曾这样说:“涓滴之水终可磨损大石,不是由于它力量大,而是由于昼夜不舍的滴坠。只有勤奋不懈的努力才能够获得那些技巧,因此,我们可以确切地说:不积蛙步,无以至千里。”。
标签
相关文章